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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教研室工作条例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浏览次数: 165

第一条 为加强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研室是根据学科或课程特点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研究单位。主要职能是在部主任领导下组织教学、开展科研、培养师资,调动和发挥教师的集体力量,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 教研室主要任务

(一)组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教学方法以及校内外教学改革经验。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完成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实施、管理和指导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二)组织拟订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拟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交流教书育人经验,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三)组织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开展学术活动,完成科研任务,努力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

(四)拟订师资培养规划,做好师资的培养和考核工作;通过以老带新,帮助青年老师尽快熟悉业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使师资在政治、业务和年龄、学历、知识、职称上形成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业务群体。

(五)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配合党支部共同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把教研室建设成为坚定、团结、敬业、奉献的集体,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六)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教研室主任及其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应具备的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②热心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高的群众威信;③带头贯彻落实校、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完成所担负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其他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①负责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完成教研室所承担的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制度;②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③经常向本部领导汇报教学工作情况;④配合党支部共同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教研室主要工作制度

(一)教学工作活动每学期不少于6次。活动内容包括:讨论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填写教学计划、日历,检查分析教学情况,集体备课和讨论解决有关教学及科研工作问题。活动要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计划和记录要有专人保管,期末交部办公室备查。

(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要到堂听课或组织公开课、观摩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节次,并做好记录,期末上交部办公室。

(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或增减教学内容时,须做出妥善安排,经部有关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

(四)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达不到教学要求,且不能迅速改进的任课教师,部将对其作停课处理,教研室要及时进行换人调整。

(五)每学期期末教研室主任要向部领导汇报当学期的教学工作情况。

第六条 教研室工作的检查与评比

(一)教研室在每学期的期中应对全室工作进行自查,部领导在教研室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部领导每学期期末会同教研室主任对各个教研室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本条例所规定的教研室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教研室主任职责履行情况;本条例规定之外的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根据检查结果,对教研室工作每学年评比一次,对认真落实本条例各项要求的教研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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