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津贴分配方案(教学和科研部分津贴) |
发布人:
梁红泉
发布时间:
201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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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lliamHill官网岗位津贴分配方案》(院政发[2009]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教学工作津贴 (一)教学工作津贴系数及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300×0.75);副高级(200×0.75);中级(130×0.75);初级 (80×0.75)。 2.管理人员 主任(230×0.75);副主任(180×0.75). 以上人员完成各自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全额发放;对未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人员,按其完成工作量比例发放教学工作津贴。 (二)超教学工作量津贴 1.工作量标准(学年)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200学时;副高级220学时;中级220学时;初级200学时(见习人员同助教)。 部主任、副主任教学工作量只能超出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一倍,超出一倍部分不予核算超教学工作量津贴。 2.工作量减免 院主任和副主任按各自所聘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量的70%和50%予以减免;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职)按各自所聘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量的20%予以减免。 3.班级标准与课时系数 60名学生为一个标准班(系数为1,每增加1人,在标准班基础上系数增0.005,到1.5封顶);授课人数少于标准班20%以内的,按标准班计算,人数少于标准班20%以上的,每减少5人系数减0.1(按实际人数计算,至课程类别系数的70%止);重复课按原系数的0.8倍计算。 3.考试、考查与试卷分析工作量的计算 考试课,出A、B两套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批表和试卷登记表)共计4学时;(试卷份数×0.03)为阅卷工作量;试卷分析每份按0.5学时计算。(本项所涉及学时不分职称级别按同一标准计算) 考查课不计算工作量。 4. 超工作量津贴级差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超教学工作量津贴级差分别为3元。 二、科研工作津贴 (一)基本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津贴标准 1. 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津贴标准 正高级150分;副高级90分;中级30分;初级15分。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津贴按年度基本工作量标准的15%计算。 2. 科研工作量减免 院主任和副主任按各自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工作量的70%和50%予以减免;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职)按各自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工作量的20%予以减免。 管理人员无科研工作量要求。 (二)超科研工作量津贴 1.超科研工作量津贴 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应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基础上,每超1分其奖励按学校发放标准发放;未完成应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的,按其完成科研工作量比例发放科研工作津贴。 管理人员:所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均按超科研工作量津贴进行核算,其奖励按学校发放标准发放。 2.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 科研项目分值计算方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科研分全部记在排名第一的完成人名下,第一完成人也可以提出要求,按参加人贡献大小自主分配科研工作量(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以课题申报立项的原件或结项证书为准。 三、其它各种奖励 (一)年度考核优秀者、教学评估前15℅者奖励200元。 (二)获校级奖励者(如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奖励200元。 (三)获其它校级奖励,如工会、纪检会表彰、优秀教案等,奖励100元。获校体育比赛奖励者,个人奖励100元,团体奖励300元。 (四)获市厅级奖励者奖励500元(如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等);获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者奖励500元,二等奖者奖励400元,三等奖者奖励300元。参加省、市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得表彰的奖励100元。 (五)获省部级奖励者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者奖励2000元。 参与不同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同一竞赛获不同的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只进行一次奖励。 四、其它 (一)外出学习人员津贴发放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病假、事假、产假人员津贴发放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以院政发【2009】28号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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